食用香精使用规模和参考用量:
一、油质香精适用于硬糖、饼干及其它烘焙食物等, -般用量为0.2左右,但用丙二醇作溶剂的油质香精也可
用于汽水、饮料等一般用量为0.05~0.1。
二、水质香精适用于汽水、饮料、雪糕、其它冷饮品、酒等; -般用量0.07~0.15。
三、乳化香精适用于汽水、饮料等, -般用量为0.1左右,混浊剂用量为0.08~0.12。
四、可乐浆状香精适用于汽水、饮料制造底料用,也可直接用于汽水、饮料, -般用量为0.2~0.23(全色),0.05
(非全色,另补焦糖色0.15~0.18)。
五、水果型粉末香精适用于糖果、饼干等,糖果、饼干中的用量一-0.2,用量约为0.5~1;其它肉类、 蔬菜类、
家禽类粉末适用于膨化食物,便利食物和汤料,一般用量为0.3~1。
六、食物适用于粉末状食物、食物加工中的食物、膨化食物和休闲食物的涂层中,在食物中的用量-般在0.
05~0.3。
七、液体和浆状香精在调味食物中的用量般为0.2~0.5,粉末香精在调味食物中的用量一 般为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