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饯食物安全国家规范食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安赛蜜可用于以乳为首要配料的即食风味食物或其预制产品(不包括冰淇淋和风味发酵乳)( 乳基甜品罐头)、冷冻饮品(食用冰在外)、水果罐头、果酱、蜜饯类、腌渍的蔬菜、加工食用菌和藻类、杂粮罐头、黑芝麻糊、谷类甜品罐头、焙烤食物、饮料类(包装饮用水在外)、果冻、餐桌甜味料、调味品、酱油、糖块、胶基糖块等,但不答应在凉果类产品中使用。
安赛蜜作为非营养型甜味剂,在一般pH范围内用于食品饮料其浓度基本无变化。与其他甜味剂可混合使用,特别是与阿斯巴甜以及环己基氨基磺酸盐合用时效果较佳。可广泛用于固体饮料、酱菜类、蜜饯、胶姆糖、餐桌用甜味料的各种食品。该品具有强烈甜味,甜度约为蔗糖的200倍,呈味性质与糖精相似,高浓度时有苦味。按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90)规定, 使用量0.3g/kg。可用于食品、医药等方面作甜味剂。